网站地图 RSS订阅
高级搜索 收藏本站
首页 | 经典佳作 | 原创之地 | 捻花未笑 | 网络法则 | 非文字 | Cookies | 关于我们 | 篝火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掬英钩沉> 正文
论苏联在外蒙独立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 文章作者:骆晓会 发布时间:2006-10-11 字体: [ ]

    外蒙举行“公民投票”,表决其“独立’意愿,从而最终脱离中国并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承认,已经40余年。然而,应该如何看待外蒙“独立”?其“独立”是否真正的民族自决?沙俄,特别是苏联在外蒙“独立”中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学术界,均还有待于进行认真的与实事求是的研究和讨论。

    关于沙俄对外蒙19111912年的“独立”和19131919年的“自治”起了什么作用,近十多年来,在国内有关中国近代史,特别是有关沙俄侵华史著作中,都有所记述,并且还有不少专文论述这方面的问题[1]。这些研究,共同说明了一个这样的问题:即民国初年外蒙的所谓“独立”和“自治”,是沙俄对中国侵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布尊丹巴活佛政府,亦是沙俄一手扶持的傀儡政府。这是很明确的,本文就不必赘述了。也正因为这一点,当1917年俄国革命推翻了沙俄和俄国资产阶级的统治之后,以活佛为首的一小撮闹“独立”的外蒙王公贵族(有的西方学者认为,直到191111月为止,外蒙上层人士中主张独立的除活佛外,也只有杭达多尔济、车林齐密特和海山三人,  “而几乎没有追随者”[2]),就失去了“独立”或“自治”的靠山。许多王公贵族纷纷要求取消“自治”,尤其是新任西北筹边使徐树铮率军进入外蒙后(19196月底),渴望取消“自治”,结束分裂状态,更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而到19191117,活佛就正式向中国大总统呈请取消外蒙“自治”。1122,北京政府发布大总统令,表示接受活佛的呈文。至此,外蒙重新回归中国的管辖之下。

    但是,沙俄导演的这场丑剧虽然以失败告终,却开了外蒙脱离中国之恶劣先例。此后,一小撮外蒙上层分子分裂祖国、制造“独立”的贼心不死,一遇风浪,就蠢蠢欲动,蒙古社会中一股不健康的民族主义思潮(依赖国际帝国主义和其他外国势力分裂祖国)也孕育而生,传染了少部分蒙古青年的思想,以至走上参与国家和民族分裂的错误道路(当然,这种“独立”思想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与清朝政府的腐朽统治,与中国近代民族解放思潮以及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都是有关系的)。但是,由于这种分裂倾向,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均不代表中华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也不是中国大部分蒙古族人民的要求。因此,其“独立”如果没有外力的支持和干预,是肯定成不了气候的!而这个外力,就是来自苏联。

    ()  恩琴白匪逃窜外蒙,导致外蒙第二次“独立”,而苏俄出兵干预,则造成既成事实的“独立”初步得以稳固。

    实际上,苏俄政府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支持外蒙“独立”的方针。1919830,即在外蒙行将正式取消“自治”的时候,苏维埃政府却发表了《告蒙古人民书》,其中写道:“蒙古是一个自由的国家……蒙古的全部行政权和司法权均应属于蒙古人民,任何外国人均无权干涉蒙古内政……作为独立国家的蒙古不受北京或彼得堡的任何约束”[3]

    但是,尽管如此,由于外蒙问题毕竟属于中国内政,苏维埃政府要考虑同东方最大邻国的关系以及苏俄国内的情况,对外蒙的实际政策还是比较慎重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直接干预。因而,从19202月起就已呆在苏联求援的乔巴山、苏赫巴托尔(后者去苏时间稍晚一点)等外蒙人民革命党的早期领导人,由于长时间得不到莫斯科的具体答复,而心急如焚、“度日如年”[4]

    可是1920年秋以后,有关外蒙的局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一方面是19207月,中国北京的安福系政府被吴佩孚推翻,因而曾经主持过取消外蒙‘自治”的安福系将领徐树铮被通缉,致使外蒙少数分裂分子又起脱离中国之心,另一方面是红军在苏俄远东地区的胜利已成定局,而谢苗诺夫白匪的一支残余部队,由恩琴男爵率领于9月窜入外蒙并向库伦发起进攻。

    面临这种危急的局势,当时被临时任命为库伦城防正副司令的褚其祥和高在田,率领中国驻军,在当地人民的协助下,奋力抵御白匪的进攻。同时,北京政府又新派了陈毅担任库乌科唐镇抚使,统管外蒙事务,并商得张作霖同意,派遣了察哈尔都统张景惠所属中央陆军第十六师一部(由袁天明率领),前往援助。这样,很快就击溃了恩琴白匪的进攻。

    但是,由于褚其祥和高在田互相争功,内讧失和,加上陈毅“在政策措施上又与褚、高发生矛盾”[5],从而坐失良机,没有乘胜肃清恩琴白匪,致使恩琴白匪赢得喘息之机。经过一番准备之后,又卷土重来,劫走哲布尊丹巴活佛并挟以号召蒙民叛乱。最后,终于在192123夜攻占了库伦。321,哲布尊丹巴在恩琴的唆使下,宣布外蒙第二次“独立”。

    显然,恩琴的目的不是扶助活佛闹“独立”,而是试图将外蒙变成反对苏维埃政权的基地,从而不仅对中国,而且对苏俄也构成了威胁,所以引起了苏维埃政府的关注。当时,苏方曾一再向北京政府表示,希望协同中国军队剿灭白匪,收复库伦,并且事毕退兵[6],同时还多方协助从库伦等地逃出的中国军民和政府官员取道苏境回国[7]。驻扎在库伦的中国守军和地方行政当局,当时也曾表示愿意同苏方协作[8]。但可惜的是,中国在外蒙的军当局未曾象新疆杨增新处理类似事件那样,能够妥善地处理好同苏联的关系[9],特别是北京中央政府的态度更是冷漠和充满敌意,一直对外蒙问题漠然处之。从而,这可以说是导致中国最终失去外蒙领土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苏方开始考虑按自己原定的意图去解决外蒙问题。就在恩琴侵占库伦的时候,莫斯科通知苏赫巴托尔等外蒙赴苏代表,要他们在中苏边境附近“与蒙古人民联络,吸收党员及成立武装的游击队”,以迎接苏俄红军进入外蒙,不久又陆续送去了一些武器装备,并为苏赫巴托尔领导的游击队派遣了红军顾问[10]192131,蒙古人民党(后改为蒙古人民革命党)在苏联扶助下正式成立,提出要从中国驻军和俄国白匪手中“解放”蒙古[11]313,又成立了“蒙古人民临时政府”,也就是“在这个政府的请求下”,“红军和远东共和国人民革命军的部队于19215月进入蒙古领土’[12]。此后不久,恩琴白匪被歼。711,在库伦又成立了一个所谓“君主立宪政府”,活佛哲布尊丹巴仍被奉为这个政府的首领。

    诚然,在红军占领库伦后,远东共和国驻华代表优林曾多次向哈尔滨中国有关代表江寿祺以及北京政府外交部表示愿意将外蒙交还中国,希望中国政府派人去接收。中国方面也派了代表李垣到满洲里去接洽有关交还事宜[13]。如果当时北洋政府对苏俄不抱敌视态度,外蒙问题或许当时能得到妥善解决。但事实上当时中苏关系根本不可能朝着这个方向转变,苏方也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上述关于希望中国派员接收外蒙的表白,不过是苏方故作的一种外交姿态而已,或者是远东共和国外交代表未经苏俄中央政府同意的“自作主张”。

    1921115,就在莫斯科签订了《苏蒙友好协定》,外蒙被苏俄确认为“独立国家”。而苏联军队似乎是在这个“国家”的请求下,从此长期驻留外蒙的。可为了安抚中国,苏方又向中国方面解释说,  苏军“暂时不离开蒙古是为了肃清白匪帮和维持秩序’并保证尊重中国对外蒙的主权[14]。但是,1923220,苏联却又与外蒙当局签订了一个密约,更明确地规定了苏联军队可以长期驻留外蒙的条款[15](可见苏联对蒙政策是表里不一,自相矛盾的)。从而,外蒙的第二次“独立”,在苏联一手扶持下,在“事实”上得以初步巩固。

    ()  苏联是1924年成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支柱,而“蒙古人民共和国”又逐渐成为苏联东方的一个“卫星国”。

    在政治上,一方面是极力按苏维埃国家和政权的模式塑造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于1924520逝世后,外蒙即宣布为“共和国"。同年8月,蒙古人民革命党“三大’又正式提出了“以非资本主义为发展方向”的总方针。而11月召开的第一届大呼拉尔会议(人民制宪会议),则通过了以苏联宪法为蓝本的“蒙古第一部宪法”[16]。此后,以苏联宪法为准绳修改蒙古宪法,成为不可变更的原则。如19406月,乔巴山在有关修改宪法的报告中就说:“我们在自己的活动中是以伟大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经验为指针的。因此,在起草我国的宪法时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只有苏联的宪法”[17]。这种把苏联经验和模式神圣化,还特别表现在将苏联集体化经验,甚至将苏联三十年代肃反的办法也运用到外蒙,对其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然而这样做却加强了外蒙对苏联的政治联系。

    另一方面,苏联在政治上又积极扶助外蒙政权内部的“亲苏派”,打击异己势力。如蒙古人民革命党“三大”就粉碎了以丹尚(政府副总理兼武装部队总司令)为首的“反革命阴谋”。丹尚本人被处死,罪名之一是反对将有关巩固“苏蒙友谊”的条文加进“三大”决议,反对苏联党对外蒙事务的干预[18]1928年召开的人民革命党“七大”,则把“对抗共产国际”的人、民革命党的主席丹巴道尔等人清洗出中央,并强调要服从共产国际领导和以苏联为依靠[19]。从此,外蒙在政治上就紧紧地依附在苏联身上。

    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实际上仍是一种依赖型经济。直到1925年,外蒙的经济与中国内地经济联系仍十分密切。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仍以中国银两为主,进出口贸易也是以内地商品为主要对象。但是,19247月,在苏联以股东身份参与下,创立了蒙古工商银行(相当于“国家”银行)以后,该行依靠苏联的财政援助,开始发行新的货币,并进行“货币改革”,逐渐建立起一套新的金融货币体系[20]。与此同时,外蒙同苏联之间的进出口贸易,也在迅速增长。蒙苏贸易所占外蒙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例,19241925年度为218%,19271928年度增至668%,而到19301931年度则已达949[21]。这样,外蒙的商品贸易发展到完全依赖苏联的地步。其实,外蒙当局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种依赖的严重程度。但可悲的是,只是到苏德战争爆发后的非常时期,他们才敢打着为苏联对德战争着想的旗号,即以所谓“为减轻苏联负担”作幌子,  去谴责那些“总还主张依赖他人,连极简单的商品也指望从国外大量进口”的人们[22]

    另外,苏联还派出不少专家帮助外蒙进行各种地质勘探和畜牧业水源调查,并向外蒙一些工矿企业投资,供给外蒙许多蓄牧业机械设备等[23],以改善其经济状况。在医疗卫生方面,苏联也“给予了难以估价的帮助"[24]

    在军事上,苏联红军自始至终是外蒙独立的保障。从19215月进入外蒙后,苏军一直驻留到1925年。它消灭了残余白匪,并同时挤走了中国驻军,用刺刀建立起一个亲苏政权。1925年,苏联虽然从外蒙撤走了其军队,但这种撤退只是暂时的,苏军仍可以根据1924年中苏协定没有明确废除的苏蒙友好条约和密约,随时回到外蒙。这在1925年初外蒙当局就苏联撤军问题给苏联的照会中,也暗示了这一点:“我共和国的人民和政府坚信:如果一旦再发生类似1921年所发生的情况,苏联和红军一定会来援助我们的”[25]。而此后由于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忙于内争和对苏区进行军事“围剿”,以及日本侵略中国等原因,中国方面也不可能对外蒙用兵了。

    19341127,苏蒙订立有关相互进行军事援助的“君子协定”(口头协定)1936312,双方又正式订立了包括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进行合作的《苏蒙互助议定书》。而到19379月,即中国全面抗战爆发后,苏军就根据上述协定和议定书开入外蒙,又重新对其进行公开的军事“保护”,并于19395月至8月,同日军在诺蒙坎展开激战,保护了外蒙免受日军的侵占。

    此外,苏联对外蒙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影响,必然会反映到文化领域中来。其中最为显明的是,外蒙当局声称要在文化上“走巩固对苏联各族人民的友谊联系,学习最丰富的俄罗斯文化的道路”,具体就是将蒙古文字改用俄文字母[26]。这种变动对蒙古民族文化影响之深,是不言自明的。

    总之,外蒙在19241946年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社会政治经济是有一定程度的进步和发展的。但是,也是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外蒙逐渐变成了欧文·拉铁摩尔(研究中国边疆史的著名美国学者)所说的苏联的“卫星国”[27]——这是一种介于殖民地或保护国与从属同盟国之间的一种依附国。

    诚然,沙俄和苏联的对蒙政策还是有区别的。即虽然二者均谋求外蒙的‘独立”,甚至后者比前者在这方面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苏联对外蒙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从国境安全着想去建立一个防止帝国主义侵略的东方屏障或“缓冲国”,而不是象沙俄那样企图将外蒙攫取为殖民地,或将其变为俄罗斯帝国的一个边疆省(但苏联对外蒙也不是完全没有领土要求,只不过是做到了“适可而止”而已。如兼并外蒙境内的唐努乌梁海地区为苏联一个自治共和国就是例子。而且这种兼并同样是打着“民族自决”的旗号,即苏联学者所说的是什么按照当地人民对苏联的“向往”,而“自愿加入苏联”的[28])

     ()  苏联利用各种外交手段和有利的国际条件,确保外蒙“事实”上的“独立”直至获得中国的正式承认。

    在未获得应有承认之前,外蒙并不存在什么“外交”,其所谓“外交”完全是由苏联一手包办代替的。而苏联同中国及国际社会正式讨论外蒙问题主要有两次。一是在19221924年的中苏建交谈判中,二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苏美英三国首脑及苏中关于苏联参加对日作战问题的交涉之中。

    19221924年中苏之间的建交谈判中,苏联方面起初对外蒙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而中国方面却以解决外蒙问题,特别是苏联从外蒙撤军作为中苏关系正常化的前提[29]。经过一些争执和曲折,才在1924531最后签署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载明了关于“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的原则,但如何实现这一原则以及安排苏联从外蒙撤军的具体问题,要在“协定第二条所定之会议”再行协商[30]。可是,由于这个“所定会议”以后实际上未能如期召开,故大纲协定规定要解决的疆界问题、外蒙问题等“悬案”,以后仍是悬而未决。外蒙事实上仍是在苏联支持和保护下的“独立国”,苏联军队在外蒙的驻留问题实际上也完全取决于苏联的意志,并仅仅由苏联单方面同外蒙当局协商,中国方面无从过问。

    而以后,随着1927年中国大革命失败,不管是张作霖控制的北京政府,还是蒋介石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与苏联的关系都恶化到极点,1929年以后,又因“中东路事件”,中苏断绝了一切外交关系。这样,外蒙问题自然就被搁置起来了。193212月,中苏虽然恢复了外交关系,但这种关系恢复的本身,是日本帝国主义已对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构成威胁的结果。所以,国民党政府此时向苏联寻求的只能是援助,而不是敌视了。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正式和非正式外交接触中,国民党政府在外蒙问题上有时虽然也不得不提几句软弱的“抗议”[31],但基本上是采取了沉默和容忍的态度。相反,苏联在外蒙问题上的做法,与其在1924年协定中的承诺相去则愈来愈远。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苏联为了维护其远东边境的安全,于1941413,在莫斯科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这不仅抛弃了援助中国抗日的义务,而且与日本法西斯相互“承认”各自非法扶助的依附政权或傀儡政权,即“共同声明”要相互尊重“满洲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32]。从而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以后,苏联虽然也参加了世界反法西斯联盟,但并没有因此而废除《苏日中立条约》,更不会改变支持外蒙“独立”的政策。特别是在苏美英战时第二次首脑会议,即雅尔塔会议上,苏联以承认外蒙“独立”,作为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首要条件,迫使美英对此作出了让步。也就是以三大国所作的这一安排为依据,在此后中苏有关对日作战和签订友好同盟条约问题的谈判中,苏联在外蒙问题上开始公开与国民党政府摊牌,即中国必须承认外蒙“独立”,无任何价钱可讲,而国民党政府为了保证苏联方面支持其“统一”中国的大局和不违背美国对中国事务的统一安排,其谈判代表宋子文、蒋经国等除了可怜巴巴地向斯大林诉说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独立”的苦衷,乞求斯大林“发慈悲”以及如美国学者江南所说的——发挥一点“谈判艺术”之外,其他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33]

    这样,中苏在1945814,最后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有关中长铁路,旅顺和大连及有关苏军进入中国东北的三个附件,另外还有中苏互换的两个照会。其中照会二就对外蒙问题作了下述规定: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现在之边界为边界”[34]

    在开展了广泛的示威游行和群众集会(据统计共约16178)[35]之后,19451020,外蒙举行了“表达独立愿望”的“公民投票。”据外蒙“公民投票事务委员会会议”记录,当时所有参加投票的公民(487409人,占当时外蒙全体公民的984)  即“百分之百”的投票,  均“拥护”外蒙“独立”[36]。这样,外蒙的“独立”又套上了一个“民族自决”的光圈。到194615,国民党政府就正式承认了外蒙独立。至此,外蒙从非法的“事实”上“独立”,最终获得了国际法意义上的正式独立。这一结局,自然是中华民族和人民在抗战的胜利凯歌声中强咽的苦果之一,而苏联方面为使外蒙脱离中国以及恢复昔日沙俄在中国的权益,亦向国民党政府许下了不该许下的不援助中国共产党的诺言,给中国革命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综上所述,苏联在外蒙独立中的作用,无疑是决定性的。关于这一点,苏蒙历史学家从另一种意义上(歌颂苏蒙“友谊”和苏联功绩时),也并不隐讳。如苏蒙合编的《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就说苏蒙“友谊”,  “是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蒙古人民自由和幸福的保证”,苏联的帮助“无论在过去和现在,都是蒙古人民的独立和一切胜利的决定性因素”[37]。苏联历史学家兹拉特金甚至说:  “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是苏联援助蒙古人民的历史”[38]。在苏蒙领导人许多有关讲话乃至外蒙人民革命党的党纲中,此类言论更是不胜枚举。因此,当时外蒙大张旗鼓地搞“公民投票”,扬言是行使所谓“民族自决权”[39],这无论对苏联和外蒙当局,还是对国民党政府来说,不都是自欺欺人吗?——对前二者来说,不过是一场闹剧,对后者来说,也不过是在出卖国家领土主权后的一种“精神安慰”!

    苏联导演的这个“独立”,不仅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干涉了中国的内政,而且亦严重地分裂了蒙古族本身,甚至可以说蒙古族承受的罪孽更为深重。历史证明,这种形式的“民族运动”不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它不是中国各民族解放运动的主流和方向。正确的选择正如40年前内蒙古人民所走过的道路那样,即在中国共产党酌领导之下,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走中华全民族解放的道路!

    末了,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研究苏联与外蒙独立问题,同研究沙俄掠夺中国领土问题一样,目的是为了澄清历史是非,并不是象有的苏联学者恶意攻击我们是什么要向苏联索回那些领土一样,去要求现在的蒙古人民共和国重新归并中国(苏联现代史上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同时,我们也想以此提请每一个中国人或每一个炎黄子孙,注意记取这一国家和民族分裂的历史教训,并引以为戒,努力为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繁荣和振兴而奋斗。

 

 

注释:

[1] 如:白拉都格其:《沙皇俄国与辛亥革命时期外蒙古的“独立”“自治”》,载《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2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卢明辉:《辛亥革命与蒙古地区的“民族运动”》,载《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谭剑锋:《1907--1915年间沙俄对外蒙的侵略》,载《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6期;汪朝光:《略沦民国初年的中俄外蒙交涉》,载《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

[2] (西德)托马斯·E·尤因:  《中国边境上的事件:1911年的外蒙古》,可见《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

[3] 引自〔苏〕А.Н.海费茨:  《国内战争时期苏维埃俄国和东方邻国(1918--1920)》,莫斯科,1964年出版,第430页.

[4] 参见〔外蒙〕乔巴山:《蒙古革命简史》,中译本(五十年代出版社,1952),第25页。

[5]路履仁:《外蒙古见闻纪略》,载《文史资料选辑》第69辑,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第8792页.

[6]《东方杂志》第18卷第6号第136页;  陈博文:《中俄外交史》,商务印书馆,1929年,第100页.

[7]路履仁:《外家古见闻纪略》,同前引书第9296页。

[8]《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莫斯科,1957年版,第5卷。第324页.

[9]刘存宽:《新疆地区中苏关系史的一页——论十革月命后杨增新的对苏政策》,载《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6期。

[10]乔巴山:《蒙古革命简史,》,第25323840页.

[11]〔苏〕И.Я.兹拉特金:  《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中译本(时代出版社,1952)  132页.

[12]〔苏〕Е.Ф.科瓦列夫:《苏中关系史略(19171922)》,载苏联《亚非人民》杂志1986年第2期,

[13]“中国外交部致远东共和国代表沙格辽夫节略” (1921114),北洋政府外交部筹办中俄交涉事宜公署档案;路履仁:  《外蒙古见闻纪略》,同前引书第9697页.

[14]《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5卷,第86页;另参见北京《晨报》19217312版,1922年.81210173版、  19239163版和9212版所载苏联驻华全权代表优林、越飞及加拉罕有关信件和谈话,

[15]陈博文:《中俄外交史》,第111112页;北京《晨报》19233113版.

[16]兹拉特金:《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116页.

[17]乔巴山:《在第八届大呼拉尔会议上关于蒙古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19406),转引自苏联科学院、蒙古人民共和国科学委员会合编;《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中译本(科学出版社,1958),第339页.

[18]参见兹拉特金:《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158--159页。

[19]参见朱安琪:《蒙古人民革命党》,载《共运资料选译》,1984年第11期。

[20][21]参见兹拉特金:《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175177216页.

[22][23]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194111月全会决议,转引自《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275246247页。

[24]苏蒙合编:《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第332页。

[25]〔苏〕И.С.卡兹卡维奇主编:  《苏蒙关系文件资料(19211974)》,第1卷,莫斯科,1975年出版,第106页。

[26]《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272页。

[27]  参看欧文·拉铁摩尔:  《蒙古的民族主义与革命》,纽约,1955年出版;《卫星政治:蒙古模式》,纽约,1956年出版。

[28] ()А·普罗霍罗夫:《关于苏中边界问题》,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7),第11页。

[29]参见:中苏谈判中的来往函件和照会,见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0197页;《顾维君回忆录》,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第1分册,第330349页。

[30]王铁崖主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423424页。

[31]参见李嘉谷:《中苏关于外蒙古问题的交涉》,载《苏联历史问题》1987年第2期。

[32]《国际条约集(19341944)》,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303304页。

[33]()А.М.列多夫斯基:《苏联、美国和中国的人民革命》,莫斯科,1979年版,第5455页;江南:《蒋经国传》,中译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第132133页。

[34]王铁崖主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1330页.

[35]苏蒙合编:《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第360页。

[36]《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282页。

[37]《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第337342页。

[38]《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史》第295页。

[39]实际上,不管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民族自决原则均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即仅能适应殖民地、半殖民地争取民族独立的范围,而不能滥用于一个主权国家的民族分离问题,不得解释为授权或鼓励分裂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统一(19701024联合国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这是现代国际法明确规定并为世界各国普遍确认的.关于这个问题将另用专文论述。 

(原载《史学月刊》1989年第4)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 推荐文章
·义乌印象:一个寻找中
·历史的放逐--香港文学
·关于收复香港的历史考
·借鉴超越:香港学术发
·苏联哲学与近代中国马
·鲁迅的思想短板
·鲁迅祭--虔诚的阅读才
·张志新冤案怎样平反的
>> 热点文章
·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
·苏联解体的原因
·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
·张志新蒙难之后
·暴尸荒野的女犯、愿你
·暴尸荒野的女犯、愿你
·文革为什么成为禁区?
·悲剧储安平
>> 相关文章
·周扬关于三十年代“两
·红卫兵野蛮行为的教育
·新中国“镇压反革命”
·图哈切夫斯基案件:德
·图哈切夫斯基之死
·“9•11”五周年
·五七干校述论
·苏联:从社会主义改革
Copyright © 1996-2006 gooho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edeCMS